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消費者享有收受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猶豫期之權利。超過七日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提醒您『猶豫期並非試吃、試用』 。若屬惡意退貨,恕無法協助辦理。
退貨說明如下
【七日猶豫期內】
A.商品尚於七日猶豫期內、『未拆封』狀態下且需原訂單商品(含贈品)一併退貨,請使用官網聯絡我們功能告知,客服人員會回傳退貨申請表,完成填寫後本網站將立即為您處理退貨、退款事宜。退款將於10個工作日(不含假日)內完成,若使用匯款方式將扣除手續費後退款、退刷則以銀行時程辦理。
B.若單一商品已拆封且經使用,根據民法259條規定,將收取整新費(計算方式以該商品原價*15%起算,上限不超過50%)。整新費將於退款中扣除,退款將於10個工作日(不含假日)內完成。若使用匯款方式將扣除手續費後退款、退刷則以銀行時程辦理。
C.七日猶豫期非『滿意保證,無條件退貨』,若退貨商品狀態已明顯屬惡意退貨,恕無法協助辦理。
D.恕不提供部分商品換貨服務。
E.購買時所使用之『折價代碼』、『優惠代碼』、『單次優惠促銷』等方案將無法復原再次使用。
【以下狀況,恕無法辦理退貨】
A.收到商品起超過七日
B.附加贈品已拆封使用
C.如有未盡事宜,本網站有最終解釋權。